为贯彻落实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严格执行《关于2024年(夏季)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的通知》(简称学位通知)规定,现对涉及学位申请和授予的常见问题进行答复。
1.国际博士生、国际硕士生学位申请在线下进行,学院报送相关表格和材料时将其列入其中,时间节点和环节要求、学术不端检测、平台送审等同国内生;
2.资格申请时,成果不满足资格申请条件,但在4月30日(含)之前成果能正式见刊(如属于高水平成果,处于正式录用状态即可),请在资格申请-资料提交时,系统提交录用成果全文和承诺书,学院报送《2024年(夏季)计划申请学位研究生信息统计表》时标记为“录用”,可暂时开展学位论文审查工作。此类标记为“录用”的不再通过系统补充资料,在线下由学院、研究生院依次根据补充的纸质资料进行复查,复查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审;
3.博士资格申请中,提交成果可允许有1篇SCI、EI(JA)、SSCI、A&HCI或CSSCI刊源的论文在送审时处于正式录用待发表状态,但其需符合以下要求:外文要求在网上可以查到DOI号,中文要求提交杂志社录用通知书;处于正式录用待发表状态的论文,须提交承诺书(研究生及指导教师签字)和录用论文全文,并应在论文见刊后,由研究生本人将见刊论文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申请学位证书的印制及领取。
4.硕士学位资格申请中,如属于SCD、SCIE、EI、SSCI、A&HCI、CSSCI、一级学报刊源录用,外文要求在网上可以查到DOI号,中文要求提交杂志社录用通知书;处于正式录用待发表状态的论文,须提交承诺书(研究生及指导教师签字)和录用论文全文。另外研究生本人在一年内将正式见刊的论文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并由学院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否则将视为学术不端行为,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所授学位,并停止指导教师下一年度招生资格。
5.对于满足学校资格申请基本条件,却不满足所在学院申请条件的学生,请严格执行所在学院相关规定和要求;
6.研究生申请学位,原则上必须返校进行相关程序;
7.对于中科院分区文章,2024年(夏季)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请遵循以下原则:分区原则上按照升级版进行标注;仅以累计影响因子申请博士学位的中科院分区文章,请提供影响因子相关证明;
8. 进行格式和查重,学生在上传学位论文版本时,请研究生与导师沟通先确认版本无误后,再进行上传,指导教师审核确认;另外系统上传输入学位论文题目时,去掉特殊符号,保持格式上传与查重上传题目一致;
9.提交的学位论文查重版本必须为完整的论文(PDF格式),全部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和下载(国际生除外),由学院统一组织查重,不针对个人进行查重。查重时,不得删减任何内容规避查重。根据查重相关办法规定,再次提醒如下:
(1)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10%者,由导师结合检查结果负责审查并认定学位论文内容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根据认定结果给出“准予送审”等处理意见。
(2)“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10%-30%者,由导师结合检查结果负责审查并认定学位论文内容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根据认定结果给出“准予送审”或“修改后重新检测”的处理意见。若处理意见“修改后重新检测”,复检结果仍在10-30%之间(含)者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结合检查结果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类型与性质进行认定,并做出“准予送审”或“修改后重新检测延期半年送审”的处理意见。
(3)“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30%者,导师应指导研究生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其学位申请须推迟半年。半年后重新填写《陕西科技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行为检测审核表》,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重新提交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送审。
(4)检测结果处理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检测延期半年送审”者,则此次学位申请无效,两次学位申请无效者,学校不再受理该申请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